不知道这条收费公路,在建成收费3年多后,是如何将公共资源的公益性质,悄无声息地“自觉”转化为以大数钞票为行为动力的“经营性公路”的。但笔者真切地感受到,首发公司这名副总直逼纳税人脑门的“牛气”话语,实则是对公众呼声的漠视。当然也真切地反映出一些垄断企业,在敬畏公众民意上,是那样无知与傲慢。不过冯雷的“高论”笔者不敢苟同。
首先,机场高速属公共投资,不管最终承接公路建设的企业是谁,公众对投资总额、收费计划,资金使用明细等,有无可争辩的知情权。正因为这条路不是“私路”而是公路,公民就有权知悉它的收费标准与截止期。作为“看路娃”的首发公司,无权自定百年收费期限,无理更无权“自觉”转变公路的性质。
其二,如此“百年老字号”式的收费是为了缓堵?这更会让人感到可笑。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的直线型思维,要驱车或搭车去机场的公民,无论你收不收费、收多少,他们是一定要去的,因为有事要办;而不去机场者,就算你请他去机场玩,他也不会去,因为他还有别的事要做。所以,冯雷拿“缓堵”来说事,纯粹是往出行成本原本就很高的中国公民的心口上“添堵”,让公众又一次看清了一些垄断行业“得好卖乖”的嘴脸。
一段时间以来,公民出行难、运输贵的情况颇多诟病。但一些垄断收费者们,依然抱着“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的思维不变。有数字显示,目前全世界收费公路大约共有14万公里,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我们常看到,有的公路收费都30年了,却照收不停,而每年用于还贷的金额却不及收费额的十分之一。
当前我们亟待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去推动公民权利与意志的立体性表达,让一切垄断利益阶层的“小”暴露于阳光之下,使其不得不公布每条公路的建设期与收费用途及收费截止期,接受公众监督。只有这样,纳税人才不会再受“看路娃”们的气,民意的胸口才不会被这群“牛人”如此”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