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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振海事件”给政府滥奖敲警钟!
·2008-07-22 02:35:18·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日前河南省商丘市人大代表吴振海以招收代理商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涉案金额6.1亿元,被刑拘。据悉,吴振海旗下“未来农业公司”因得到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的各种荣誉,加上承诺的40%年回报率,吸引超过7400名集资者。(7月21日《新京报》) 

之所以有那么多人上当受骗,其一在于“40%的年回报率”的利益驱动;其二在于“吴振海有那么多荣誉”,诸如其旗下公司被农业部定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机构”, 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园”,被河南省工商局定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等。这些让集资者吃了“定心丸”。这也就不由得令人就一些政府部门给企业滥奖有所反思。 

其一,政府本身不从事生产,财源来自税收,而企业又是纳税主要主体。由政府部门向若干企业颁发荣誉,就难免有“权钱交易”、“被收买”之嫌。 

其二,企业遵循市场规律运行,服务对象之主体为民众,而非政府。企业究竟如何,客户可以有口碑,行业协会、民间机构可以有评判,政府部门随意插一手又算怎么回事呢?

其三,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来讲,政府的职能和定位在于创设、维护一个自由竞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既是颁发“荣誉”,自会有的有有的无,而现实往往更多是“锦上添花”。由此,政府滥奖自然有悖于政府自身的职能定位,会对市场环境秩序造成伤害。 

其四,这不啻是在拿政府的公信力开玩笑!以“吴振海事件”来说,本当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结果却是政府和市场纠葛在一起,“看得见的手”对“看不见的手”的干扰,既有来自于上的,如各种荣誉,也有来自于下的,如多名集资者反映,当他们组团到商丘考察时,每次都受到特殊待遇。结果呢,就是“政府荣誉”犹如“信用担保”,吴振海是“狐假虎威”,集资者则是“信狐为虎”,最终导致集资者受损,社会稳定受影响,政府只好又再忙着“亡羊补牢”。公共资源随之耗费,政府公信力随之受损。 

从事实上看,政府部门虽没有直接参与非法集资,但由于滥奖,已形成了现实的“支持和纵容”,因此,政府在这场非法集资案中亦有某种无法推卸的责任。政府部门由此应反思该怎样招商引资?该怎样支持企业家?如果不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今天挖出一个吴振海,明天说不定还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吴振海事件”,实在是给政府滥奖敲响了警钟! 

作者:于立生   网络编辑:石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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