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杭州要选聘的“市长信访联络员”,主要是一种“义工”性质,旨在调动民众监督积极性,同时可能也会有这样的考虑:当隶属政府序列的信访部门工作失效或低效时,如何通过序列外措施实施补救?由此观之,“市长信访联络员”其实也是对信访官员工作的一种反向监督,有利于提高政府信访部门的工作效率。
而四平市副市长的质疑,则主要是对“市长信访联络员”制度有效性和持久性的质疑,某些质疑确有道理。但说实话,笔者并不同意四平市副市长“我国信访制度已相当完善”、“该制度的建立会导致信访局成为虚设机构”的观点。
换句话说,四平市副市长直接否定了完善信访制度的必要,这或许要比承认这一事实但做出了并不算完美的改进要更糟糕。毕竟,实施“市长信访联络员”制度并非是劳民伤财的大坏事。那么,我们且不妨看看杭州究竟如何去做,又能否做出一些效果,回头再作评价也不迟。
在笔者看来,最值得关注的倒是“市长间公开质疑”这一现象。尤其是另一地的副市长公开质疑别处的新政策比较少见,使得对于“市长间公开质疑”现象的评论价值,事实上超过了争论所缘起的“市长信访联络员”制度本身。
市长对市长的质疑与普通公众对地方新政的质疑,最大的不同在于:普通公众的质疑主要是基于一种“主人”对“公仆”的视角以及对自身利益的最大关切;而市长对市长的质疑,则更似一种在公开平台上进行的施政智慧较量,台下的公众是裁判。这种“公开的质疑”不仅有利于促进施政智慧的提升,且也在事实上成为一种竞争状态下的官员自我加压。
笔者以为,“市长间公开质疑”大概不会有“干涉他地政务”的嫌疑,而只会产生类似“竞选演说”的效果,能让官员在平等的“较量”中发现不足,能让民众在比较中发现官员优劣;同时,也能让即将付诸实施的地方新政本身更趋合理。“市长间公开质疑”因而非常值得鼓励,想必公众亦十分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