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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标签
·2008-07-31 01:46:55·来源:河北青年报·浏览:
   市场上所有的酒类商品,都必须贴上由当地商贸局印制的标签,才被允许在当地销售。每张标签,商贸局要收取0.08元至0.4元不等的费用。江西永修县近日实行酒类贴标管理的做法受到酒类经销商和民众的强烈质疑。(7月30日《中国青年报》)

酒标签是变相敛财

无数经历告诉我们,任何一次变相敛财肯定“师出有名”,且被公权机构美其名曰:强化监管。江西永修规定“不贴标签禁卖酒”也不例外。

可是,永修县是无权制定标签的收费标准的。更重要的是,这个收费项目不在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这难道不是乱收费吗?酒类商品经营户只要在商贸局买标就行了,至于贴哪里没规定,且买的标签可贴到任何一个批次的酒类商品上——这样的“强化监管”,早就暴露了乱收费的“司马昭之心”!

沦为乱收费的“强化监管”,为何见不到有效监管和纠正?在我看来,以“强化监管”名义搞的乱收费有时并不那么可怕,可怕的是权力的变相敛财没人监管。■吴杭民

当质问酒标签

细细读来,“江西永修发文不买标签不许卖酒” ,远不止“市民疑变相敛财”这么简单,仍有诸多疑团没有解开。

一问,酒类贴标管理的通知是哪位领导签发的?有关方面应启动问责制。二问,“标签敛财”依据的是哪家“大法”?“标签敛财”是典型的“乱收费,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那是不是“权大于法”?三问,“管理成本”哪里来?县商贸局办公经费是由财政供给的,“管理成本说”完全是“欲行乱收费,岂无辞乎”!四问,“外地经验”是哪里的经验?看来,“标签敛财”并非永修独创,那这个“外地”到底是哪里?五问,“酒标签”岂能“一停了之”?鉴于反对意见很大,该县目前已暂停贴标管理。现在看来,恐怕不是“暂时停止”,而是“永久停止”了。不过,笔者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永修县的“酒标签”很可能只是“一停了之”。果真如此的话,“酒标签”这类顽疾可能将在一些地方“旧病复发”。

■张传发

作者:  网络编辑: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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