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妹家就养了一只这样的狗,它出生才四十来天,是只小母狗,品种是“雪纳瑞”。它的身体黑白相间,不过大部分还是白色的。你看,它的小脑瓜有点不同寻常,是由一丁点儿白毛儿和一丁点儿黑毛儿组成的“小菊花”,奶奶说这就是“小菊花顶儿”。因为它头顶的毛很长,有时表妹会给它的头上梳小辫儿。表妹给它取名“笨笨”。这是因为它刚出生还不到两个月就学会淘气了,有一次它在客厅里疯跑,不小心把头撞在了门上,现在脑门上还有一个肿包呢,所以取名叫“笨笨”。
它喜欢跟着陌生人。如果它第一次见到你,就会紧跟着你,扒你的裤腿,逗你开心,同你一起玩耍。等和你熟一些之后,它也许就会“咬”你了,其实一点也不疼。它那是在磨牙呢。
说它文静,它有时候的确很乖。你抱着它时,它一动不动,如果你把手放在“笨笨”跟前,它会把前爪轻轻搭在你的胳膊上;你把脸贴近它的头时,它会懒洋洋地看着你,无动于衷。
说它贪吃,它确实很嘴馋。如果你拿一些好吃的,它就会跟着你走,甩都甩不掉,还时不时地往上蹿,如果还够不着,就咬你的裤子,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弄得你寸步难行。
说它爱玩儿,好动是它的天性。每次抱它去楼下散步晒太阳,它会用力挣扎着要离开你的怀抱,跃跃欲试地要去享受奔跑的乐趣。于是,你无可奈何,只好把它放下来……它一会儿钻到车底下,一会儿又四处乱跑,一会儿又和其他的小狗扭打在一起。总之,它就是不闲着,尽情地品味着自由。
王丽梅老师点评:看得出来,小作者非常喜欢动物。在作者带着感情的描写下,小狗贪吃、爱玩儿、“咬”人,都成了惹人喜爱的优点,文章语言流畅,趣味十足。